2013年底前淘汰200万吨以下炼油装置

   2011-05-11 中国创新网中国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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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新近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提出,在2013年底前,将淘汰200万吨/年以下

  国家发改委新近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提出,在2013年底前,将淘汰2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在业内引起了热议。  

  此次产业结构调整将会对我国炼油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占据全国 20%炼油能力的地方炼油企业将何去何从?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80%以上地炼将被淘汰 

  “按照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规划,国家将在2013年底前淘汰200万吨/年以下的炼油装置。届时,绝大多数地方小炼油企业基本上应该是被直接淘汰。”这是中国石油基金论坛研究员冯跃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时对市场的判断。 

  本报记者从卓创资讯获悉,截至2010年底,国内主营炼油企业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约占整个炼油企业的22.77%,而国内地方炼油企业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约占整个地方炼油企业的近80%。这些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局面。

  近期召开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工信部公布了“十二五”时期和今年我国工业节能减排4大约束性指标,明确提出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要比“十一五”末降低18% ,节能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冯跃威指出,淘汰200万吨/年以下规模的小炼油装置,是炼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迈出的重要一步,节能降耗将是对所有小炼油企业提出的一个硬性指标。一直以来,由于没有规模效应,许多小炼油企业单位炼油能耗过高。比如,200万吨的炼油装置的单位能耗就比1200万吨的高40%左右。 

  记者注意到,本次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中规定的淘汰日期与2009年公布的相关政策有所延后。卓创资讯分析师李兵认为,此举预示着国家在整合国内炼油规模的行动下,对地方炼厂的期限有所放宽。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地方小炼油企业的出路包括被大型国有石油公司收购、小炼油企业之间合并、直接被淘汰三种局面。  
  根据卓创资讯提供的资料, 2011年山东地炼将有较大规模的扩能,其中东明石化一套6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华星石化一套6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正和集团一套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届时,这三家炼厂一次加工能力将分别跃居1160万吨/年、850万吨/年、830万吨/年;另外随着弘润石化黄岛至弘润输油管道的建设成功,炼厂也有计划继续扩大产能,未来几年弘润石化也将有望跃居千万吨以上级别的炼厂。未来山东地炼总体规模将达到8500万吨以上。 

  此外,除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炼油能力以外,一些地炼还向深加工或者化工方向发展,并积极与国企或者外资企业联姻,从而扩大自身发展空间。近段时间BP、康菲石油、道达尔、壳牌等多个国际石油石化巨头也频繁来山东进行考察,希望和当地地方炼油企业合作建厂。 

  而冯跃威表示,绝大多数的地方小炼油企业未来的结局基本上应该是被直接淘汰。首先,绝大多数地方炼油企业由于炼油装置规模太小,国际上OECD国家的平均单套规模已达到1000万吨级以上,先进的已达到2000万吨级以上,所以,从规模上看被收购的可能性很小(除非看重了地皮)。其次,由于这些炼油装置技术含量低、产品和产业链都短等客观现实,以及炼油成本高,成品化率低、单位能耗大、规模不经济等客观因素都使他们的市场竞争力低。因此,从节能减排的国策或国际竞争力上看,这些企业的自然寿命的确岌岌可危。 

    促进产业升级, 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淘汰200万吨以下的小炼油装置,将会促进产业升级,延伸石化下游产业链,实现炼化一体化,提升我国炼油行业的整体水平和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冯跃威说。 

  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已高达50%以上,但是国内成品油产出率却持续处于国际较低水平,众多的中小型炼油装置未能有效利用资源。世界原油的重质化、劣质化趋势,加工难度越来越大,标准愈来愈高,炼油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深加工能力和精加工能力。 

  冯跃威说,对炼油行业调整结构,淘汰小炼油装置,有利于炼化产业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产业的优化,可以促进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推进炼化一体化,使产品向高附加值升级,最终实现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生存。 

  近年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不断新建、扩建千万吨级别的炼油项目。据统计,目前我国千万吨级以上的炼油项目有20个左右,并形成了以东部为主、中西部为辅的梯次分布。原油加工能力主要集中在华东、东北、华南地区,这三大地区分别约占全国炼油能力的32%、21%、15%。辽宁是全国炼油能力最大的省份,原油加工能力达7600万吨/年,其次分别为山东和广东。 

  但就整个国际炼油行业来看,韩国、日本等国家已经在发展2000万吨/年的炼油规模,淘汰小炼油装置对提升我国炼化企业的国际地位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淘汰200万吨/年以下的炼油装置,主要是针对目前我国炼油产能相对过剩提出的。 

  资料显示,仅2009年到2010年间,我国新增炼油产能就在7000万吨左右,以年均10%的速度在递增,而这两年的国内油品需求增速仅为4%,新增炼油能力扩建速度超过了国内油品需求的增长速度。为促进我国炼油行业的科学、有序发展,淘汰小的地方炼油企业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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