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新疆油气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按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确定,采取按实际征收率的办法计征。通过涉油地区地税局和油田企业的共同努力,油气资源税从量改从价征收政策已落实到位,总体上运行平稳。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己涉及全区11个地州市、33个县市,增加地方财力效应明显。
据相关部门统计, 2010年7月至12月,新疆油气资源税累计收入21.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72亿元,同比增长452.04%;2011年1月至4月,新疆油气资源税累计收入1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14亿元,同比增长575.52%。新疆油气资源税2010年比2009年增加了17.71亿元。
2011年以来,由于资源税改革和国际原油价格高位运行,对新疆地税收入形成利好。据自治区地税局预测,全年预计征收石油地方各项收入68.4亿元,同比增收23亿元,增长50.7%。其中: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预计完成48.3亿元,同比增收23.2亿元,增长92.43%。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