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权下放“三桶油”并非真正市场化

   2011-06-20 西安日报王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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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业内人士透露,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朝市场化方向完善,新的成品油定价权可能向三大油企下放,具体方

  日前,业内人士透露,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朝市场化方向完善,新的成品油定价权可能向三大油企下放,具体方案有望年内出台。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透露,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正在讨论中。

    油价定价权是否下放给三大油企即“三桶油”,目前并无官方准确声音,但种种迹象表明,发改委是铁了心让成品油定价走向市场化。因为,关于市场化,2009年以来,就一直没停息过,直到目前有关监管部门的“多番表态”。

    诚如有关专家所言,从改革初衷上看,放权“三桶油”,意味着成品油定价机制将进一步朝大家期待的市场化方向过渡,而不是单由国家发改委这个政府部门说了算。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油价跟涨不跟跌,公众广泛诟病,发改委遭到公众“甩脸子”。而且去年以来,“三桶油”不断吆喝炼油亏损,一味喊涨。发改委夹在“三桶油”和公众之间,是不是很难受啊?在这个时候,发改委提出油价定价权下放“三桶油”,有“撂挑子”之嫌。

    再者,若真将定价权交给“三桶油”,也不是真正的市场化,甚至有违市场化。市场化是利用价格机制达到供需平衡的一种市场状态,本质是市场扩大,内容开放。可成品油的现状是,市场很大,但资源却掌握在“三桶油”手里,内容并不开放。“三桶油”掌握着核心石油资源,政府几乎失去了与之博弈的能力。如果“三桶油”联手涨价,试问天下谁能敌?发改委总不能再去“约谈”吧?可以想象的是,“三桶油”如果获准自主定价,国内油价上涨的速度可能会更快,对物价上行压力也会更大。

    《价格法》规定,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成品油很显然属于“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成品油的定价权应该在政府、消费者和“三桶油”三者手中,如果发改委就此放手,既是职能内的“撂挑子”,更是对公众的消极反抗。

    成品油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日用消费品,其价格的确应根据市场的波动而波动,让油价机制在“看不见的手”的调控下发挥作用。但要涨也得大家一起说了算,既不是发改委“一言堂”,更不能一股脑交给“三桶油”。科学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应该是政府、消费者和“三桶油”共同博弈且有政府主导的机制。在定价方面,尤要以中国的国情和消费者的声音为重要参考,既要考虑经济硬环境,还要考虑社会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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