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权下放需先破垄断

   2011-06-21 上海金融报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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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在“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透露,新的成品油定
  近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在“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透露,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在年内推出。而根据相关征求意见稿,国内成品油定价权有可能下放给三大石油企业。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公众的担忧和质疑。

  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需要肯定的是,市场化是未来石油价格、乃至整个资源品价格改革的大方向。在国家适当监管的背景下,引入竞争机制,由企业自主决定成品油价格,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而自1998年以来,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四次重大改革,也都是遵循市场化改革的思路。大多数支持下放定价权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的成品油价格并不完善,对国际原油价格反应太滞后,也缺乏足够的透明度。而企业自主定价将提升成品油价格对国际油价变动的敏感性,让国内油价更好地与国际油价接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的囤积炒作行为。

  但是,笔者认为,市场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市场化定价必须要建立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之上。而目前我国的石油行业却依然处于垄断状态中,三大石油巨头牢牢控制着从石油勘探、开采到炼油、销售的各个环节,而期望进入石油行业的民间资本,却被死死地挡在行业之外。如果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只能让这些垄断企业获得更大的市场话语权,也更容易形成价格同盟。

  有关数据显示,从2005年3月份至今发生的25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中,上调的次数为17次,而下调只有8次,国内汽油价格在6年的时间了也整整翻了一番。“上调多而快,下调少而慢”的问题一直被百姓所诟病。这一情况还是在国家发改委全盘考虑的前提下发生的。我们很怀疑,赚了几百亿元还一直喊亏损的石油巨头获得成品油定价权之后,是否能够如发改委那样顾全大局,能够不利用定价权去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至少从目前来看,放权给三大石油巨头可以说是弊大于利,过快下放定价权最终将损害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

  笔者觉得,当前的成品定价机制的确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需要进行调整。但改革不能期望一步到位,而应该循序渐进,例如缩短国际油价变动达到触发条件时的调价周期、进一步公开成品油定价依据等,可能是短期内更合适的措施。

  而从长期来看,笔者认为,下放油价定价权的前提必须是打破市场垄断,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加入到石油行业中去,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2005年“非公经济36条”出台,2010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但如今的现实是,非公经济在能源等重要领域并没有取得进展。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打破制约民间投资进入垄断行业的“玻璃门”,建立起一个真正有力量的市场,让民众能够利用消费选择权,来实现对于企业定价行为的制约。只有这样,将定价权交给企业,才能实现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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