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中海油漏油事件或被处最高20万罚款

   2011-07-06 经济观察网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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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7月5日下午,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中海油渤海油田原油泄露事件,并发布调查结果。国家海洋局海
   7月5日下午,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中海油渤海油田原油泄露事件,并发布调查结果。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表示,中海油渤海油田原油泄漏属于海底溢油事故,在我国尚属首次;该事故由多种因素造成,目前还无法得出最终结论。

  据了解,目前中国海监执法部门,已对溢油事故油田作业方康菲石油公司立案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取证。李晓明还表示,根据国家海洋法相关规定,此次溢油事件可能会受到目前此类事件的最高处罚20万人民币(法律规定范畴内的最高限度),但事故涉及的生态影响及赔偿还无上限规定。

  李晓明还表示,目前,此次发生溢油状况的是处于渤海区域的19-3油田的B平台和C平台,溢油发生在渤海中部。B平台是在6月4号早上7点左右发现溢油;当日康菲公司报告,蓬莱19-3东北方向650米的海面发现不明来源的少量油膜。

  其后,在6月17日C平台又发现大量溢油,这是由于C平台当日上午10点半发生小型井底事故,担任作业方的康菲石油当日停止所有平台作业。上述情况现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事发海域没有海上捕鱼活动。

  目前,油田所有钻井平台都已停止操作,具体开工时间还未确定。

  截止发稿时,对于中海油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问题,还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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