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中海油不承担漏油责任

   2011-07-06 中新社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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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海洋局5日下午公布中海油渤海油田漏油事故的调查情况,中海油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并未使股价疲弱走势
   国家海洋局5日下午公布中海油渤海油田漏油事故的调查情况,中海油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并未使股价疲弱走势出现逆转,股价继续下探,全天报收18.40港元,跌幅达0.54%。

国家海洋局公布的调查情况显示,在本次事故中,国家海洋局将油井作业者康菲石油公司列为责任人,而作为合作方的中海油不承担责任。

根据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此次事故对康菲石油的索赔金额最高可能仅为20万元人民币。

受此消息影响,今日开盘,该股高开后强拉未果,早盘呈现窄幅震荡走跌格局。午后14时,发布会的召开并未使股价走势出现逆转,股价在空头的持续打压下,量能进一步衰竭,股价继续下探,全天报收18.40港元,跌幅达0.54%。

另据了解,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海域和西北部海域,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15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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