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官员5日在北京表示,中国海监执法部门已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此次溢油事件予以立案调查,正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国家海洋局当天在北京通报了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蓬莱19-3油田漏油事件。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对记者说,国家海洋局是监督管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的职责部门,执行相关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按照这些法律要求,在石油生产作业中的溢油事故风险的责任,是由作业者来承担。
王斌说,康菲公司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实体,就是发生此次溢油事故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承担独立生产作业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次溢油事故应由作业者承担所有责任。此次康菲公司被认定为此次溢油事故的责任者,因此海洋执法部门只追究该公司的责任。
王斌表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要根据其与康菲公司签订的合同来界定。在监督管理和执法意义上,此次溢油事故只针对责任者,也就是康菲公司。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则表示,经过调查取证,目前该事故已经立案。根据现行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对康菲公司的索赔金额最高为20万元人民币。
王斌同时表示,国家海洋局不排除将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进行生态索赔,由此金额可能将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发生漏油的蓬莱19-3油田,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作业方为康菲公司。根据公开资料,蓬莱19-3是国内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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