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票上看,陈建斌共提油两次,每次升数为1273.468升,金额为9500元,折合单价约是7.46元/升。这么看来,陈剑斌做的是亏本买卖。
王天发据此认为,陈剑斌是打着从中石油拿油的幌子,把从其他渠道拿来的油卖给出租车司机:“从加油站里买油,不管买多少,只能算零售。对零售汽油的用途,我们没有办法监管。”
记者注意到,这两张发票的日期都是7月8日(上周五),正是陈剑斌被执法部门联手查获的当天。对此,分管安全监督的副总经理倪有富的说法是:“陈剑斌买油的时候没要发票,这是事后加油站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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