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油事故考验央企应对能力 中海油不该隐瞒信息

   2011-07-14 南方日报苏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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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黑色的油污漂浮在渤海海面,养殖鱼类在黏稠的浮油中溺死。继去年的大连漏油事件后,国内海洋石油采掘巨头
   黑色的油污漂浮在渤海海面,养殖鱼类在黏稠的浮油中溺死。继去年的大连漏油事件后,国内海洋石油采掘巨头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与它的合作伙伴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公司”)重蹈覆辙,中国快速经济增长以巨大的环境牺牲为代价的漏油故事再次上演。中海油与康菲公司也开始受到媒体的聚光灯猛烈照射。

  它们之所以被关注,不仅仅因为渤海湾蓬莱19-3油田发生的漏油事故,更因为中海油以及康菲公司对民意的藐视以及对媒体的傲慢。一个月前,渤海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发生,可是直至事发半个多月被媒体曝光后,双方还屡屡躲避民众和媒体的追问。

  直至7月5日,国家海洋局首度公布渤海840平方公里海面被污染,然而,对于渤海污染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人们依然无法获知。在深海开发渐成趋势之际,国内外尤其是国内央企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漏油事故成为一个公共话题。

  影响涉及海产及生态检测人员:影响范围可能扩大

  从国家海洋局近日公布的数据看,此次6月4日开始发生少量渗漏的渤海湾漏油事故严重污染了840平方公里的海面,使周边海域从1类水质下降到劣4类,其中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158平方公里,此外还造成3400平方公里海域水质由1类下降为三、四类。

  840平方公里的严重污染面积,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此次漏油事件对海洋水产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到底有多大?目前,国家海洋局、中海油还是康菲公司都没有对此给出明确的定论。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去年发生的大连漏油事故,并非最终确定的污染数据提及到400多平方公里,但大连漏油事故已堪称国内最大的一次漏油灾难。尽管污染面积的大小不等于漏油量的多少,但如此大的面积显然也给清污带来困难。“此次事故发生在渤海湾的中心,周边没有陆地的阻挡,油污比起上次大连漏油事件更容易扩散。”南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邱永松表示,虽然渤海中部没有海产品养殖,但渤海中肯定有不少鱼类、贝类,它们必然会受到污染,且渤海湾沿岸有大量的养殖户,如果油污向一个方向漂移到岸边,养殖户也可能受到影响。

  有媒体报道,虽然事故尚未发现对山东渤海湾沿岸造成影响,但身处渤海湾深处的山东省长岛县海产养殖户已经发现养殖鱼类死亡。

  相关专家认为,即使是只有几公斤的漏油量,如果海风大,在海上也会产生很大的油带。漏油对海洋生态会有一定影响,尤其是潜水摄食的鸟类。另外,海上浮游生物是最容易受污染的海洋初级生物,一方面它们对油类的毒性特别敏感,另一方面它们与水体连成一体,大量吸收海面浮油,影响以浮游生物为食的其他海洋生物的生存。

  据多年从事渔业的人士说,溢油对渔业的危害也不小,成鱼有非常敏感的器官,它们一旦嗅到油味,会很快游离溢油水域;而幼鱼生活在近岸浅水水域,容易受到溢油污染。养鱼场网箱里的鱼因不会逃离,受溢油污染后不能食用。近岸养殖的扇贝、海带等也是如此。

  “虽然已经监测到的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为840平方公里,但这并不代表着这次溢油事故的影响范围就是这么大。”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说。

  央企应对能力遭质疑专家:中海油不该隐瞒信息

  从去年墨西哥湾漏油,到大连油管爆炸漏油,到这次渤海湾漏油事件,凸显了海上漏油应急的紧迫性,以及央企如何应对海上漏油事故的重大话题。

  这次事故,涉案的中海油和康菲公司从隐瞒事实不报,到事件曝光后躲避民间和媒体追问,以及20万元的赔偿金的公布都令民众嘘声不已,往日国内外大公司的光辉形象也在人们心目中黯然失色、令人大跌眼镜。

  相比去年的墨西哥湾漏油事故,与中海油角色相当的BP在事件中所受影响以及表现出来的担当与此次事件可谓相去甚远。

  当其时,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后,BP股价大跌,市值蒸发约300亿美元,总裁离任,但BP依然承诺对墨西哥湾油污负有“绝对的责任”,并设立了200亿美元基金用于赔偿附近民众。与此番中海油及康菲试图躲避和甩手的姿态形成鲜明对比。

  从陆地采油到深海采油,这已形成当下石油开采的一个大趋势。仅在我国渤海,就林林总总地矗立着1380多口油井,200多座海上钻井和采油平台,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随着国内外海洋开发的迅猛发展,海上溢油事件次数正呈逐年上升趋势。海上溢油事件考验着国内外企业尤其是央企的应对能力。

  如何制定海上采油和溢油应急预案,关系到人类海上环境的和谐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命安全。

  在海上事故发生后,涉案企业的行为姿态也关系到一个企业的荣誉和未来发展。一位公关业界的资深人士表示,涉及环境生态的公共事件,当事方应该第一时间主动发布消息,更应持续主动发布消息以消除公众疑虑,否则企业的品牌影响力会大损。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对原油(98.01,-0.04,-0.04%)泄漏信息披露不仅要及时,还应当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对相关数据不断更新,使民众及时了解事态进展。对受害群体的赔付要更加及时,对责任方的监管更为严厉。

  有专家认为,中海油在此次漏油事件里,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在第一时间里抢先以微博向公众发声,把漏油原因、漏油方位、严重程度、堵漏情况、漏油对环境及周边的水产养殖影响等等,对民众有个初步的交待。

  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黄楚光指出,由于海上原油泄漏涉及专业领域,周边又人口稠密,相关公司必须及时准确披露信息,引导媒体正确报道,让公众了解真相,并积极应对。即便是“事故”再小,也不能成为对公众封锁消息的理由,更不是公众不需要知情的借口。

  溢油应急响应机制分三级

  链接

  2006年,国家海洋局制定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响应执行程序》,对应急响应划分了三个级别:

  对海上溢油已确定为海上油田,溢油量在100吨以上或溢油面积大于200平方公里,溢油尚未得到完全控制的作为一级应急响应标准,启动《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计划》,由重大海上溢油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海上溢油量10吨-100吨或溢油面积100-200平方公里或溢油点离敏感区15公里以内,溢油尚未得到完全控制的作为二级应急响应的标准,由中国海监总队负责;

  溢油量小于10吨或溢油面积小于100平方公里的,作为三级应急响应标准,由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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