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一月两起事故 敲响油气扩张警钟

   2011-07-15 解放日报王宇 胡俊超 李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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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康菲石油公司数据显示,在过去一个多月时间里,渤海溢油事故中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钻井液总量约1500桶。渤
   据康菲石油公司数据显示,在过去一个多月时间里,渤海溢油事故中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钻井液总量约1500桶。渤海溢油事故以及紧随其后发生的绥中原油落海事件,一个月内连续发生的几起事故,为我国未来海上油气建设敲响了警钟。

  事故接连发生的背后,暴露出我国海洋油气开采过程中技术短板问题。“此次渤海溢油事故中的原油管线建在20年前,20年前管线标准和现在有很大差距,这种差距就是风险。”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认为,海上石油开采是非常复杂的技术,目前尚没有一个国家或公司可以完全独揽所有的技术,也没有哪项技术可以包揽开采几十年。

  作为高利润与高风险并存的行业,石油开采企业在享有高额利润的同时,是否承担着相应的约束与责任,在此次渤海溢油事件之后,这一问题已凸显出来。“在追究渤海湾漏油事故责任方经济赔偿的时候,人们发现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罚金只有20万元,这既难以起到震慑企业不犯类似错误的作用,也远难抵消给当地渔业、旅游业、海岸景观、生态环境等带来的损失。”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博士王潇玮认为。陈卫东认为,法律的滞后凸显出企业权益和责任严重不匹配不对等的现实,这种不平衡助长了企业片面追求利润而忽视安全的行为。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在发达国家,罚款都是天文数字,一旦发生海洋污染,罚款足以使企业倾家荡产,BP就是这方面的例子。这样的约束机制会让各家石油公司在海洋石油开采过程中会变得非常谨慎,企业往往会调整自己的过激战略,以减少因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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