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约38.64亿元人民币从AED石油有限公司手中收购帝汶海(TimorSea)Puffin油田60%权益,却因2009年来与该油田钻井平台商生产上的安全纠纷而停产至今,并遭钻井平台生产商索赔。
日前,AED石油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了这个消息。中石化与AED在Puffin油田项目中的合资公司已被国际仲裁组裁定向上述钻井平台商支付大笔赔偿。此前,该钻井平台商要求索赔6000万美元。
“这是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遇到的最新一起风险事件。”业内专家认为,随着国内石油公司海外投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截至去年底,三大石油公司海外油田及工程项目约合4480亿元,而亏损项目更是达到三分之二,风险防范意识和行动必须进一步加强。
停产两年并遭索赔
帝汶海底蕴藏有巨量油气资源,被认为是印度尼西亚规模最大的一个海底油气田。2008年6月19日,中石化旗下企业以5.61亿美元(约合38.64亿元人民币)从澳大利亚石油生产商AED手中收购帝汶海Puffin油田60%权益。
AED披露称,中石化与其达成了收购帝汶海 (TimorSea)Puffin油田60%权益的交易一年后,Puffin油田合资公司就指控该油田石油生产和存储平台的挪威所有人SeaProduction违背了安全标准,该油田也因此停产至今。
对此,SeaProduction否认了这一指控,并称将寻求至少6000万美元赔偿以弥补收入损失,并就此事上诉到国际仲裁机构。
8月4日,AED发布声明称,一个国际仲裁小组做出了对SeaProduction有利的裁决,Puffin合资公司被要求向SeaProduction支付大笔赔偿。
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的一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称,Puffin合资公司租用了钻井平台,并认为平台存在不安全因素而停止开采,这样一来,价格高昂的平台没有投入使用,影响了钻井平台出租方的生意和收入,而对方可能认为不安全性的因素并不存在,双方产生分歧,对方就会提出索赔。
对此,中石化集团外宣处有关人士表示,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现在无法作出评论。
受损程度暂难评估
对于此事故会给中石化38亿元的投资带来多大的损失,上述专家认为,油田停止开采本身就会让中石化受到损失,如果再赔偿的话损失就会增加,但具体损失多少现在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数据。
“对于中石化是否要赔偿,还需要确定中石化是否是项目的作业者,只有作业者有权力要求停产,而钻井平台商应该是找作业者索赔。”上述专家说道,“经营权与作业者不是一回事,作业者是指平台作业方。”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无法确认Puffin油田的作业方到底是中石化还是AED公司。
高油价时代 走出去风险加大
“这只是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一个风险而已,”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道,“风险会造成投资受损,这在海外投资也难以避免。”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统计,截至去年底,三大石油公司投资海外的油田、及工程项目总计144个,投资金额累计更是高达近700亿美元,约合4480亿元人民币。但是,中国石油大学2010年的一份报告显示:受管理制度及国际投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三大石油公司在海外的亏损项目更是达到三分之二。
审计署也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披露,至2009年底,中化集团投资开发的6个海外油气田项目中,有2个项目虽盈利但未达到可行性研究的预期目标,累计净现金流比预测少1.33亿美元;3个项目累计亏损1526.62万美元。
林伯强认为,现在走出去与10年前油价便宜时不同了,现在处于高油价时代,好的油气资产一般不会对外出售,更不会卖给中国石油企业,风险成为大概率的事件。“中石化方面应就此事提起上诉,要寻求法律的保护,以期维护其合法权力。”林伯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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