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企业吁提高资源税减免幅度

   2011-09-02 经济参考报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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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推进或添变数。《经济参考报》记者1日在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上获悉,在首个试行资源税改

   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推进或添变数。《经济参考报》记者1日在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上获悉,在首个试行资源税改革的区域,新疆的不少油田企业纷纷表示,资源税对企业的利润空间压缩明显,呼吁提高资源税减免幅度。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资源税改革年内推开一事“目前说不准”,不确定性还很大。

  上述人士介绍,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联合上报改革方案,内容之一就是争取在年内将已在西部12省区开展的资源税改革推广至全国,但至今并未得到国务院的批复。

财税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现在税制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说,应该积极推动资源税从量到从价的改革,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专家表示,资源税改革从形式上看是计税方法的变化,而从实质上看,改革的实质是提高资源税税负。根据2010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12月1日,改革扩大至西部内蒙古、甘肃等12个省区。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上采访获悉,新疆的不少油田企业认为资源税对企业的利润空间压缩明显。“去年我们实现资源税10.76亿元,比改革前增加了8.02亿元。2011年1至4月,实现资源税6.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88亿元,增长了684%,按照88.79美元每桶的油价计算,今年全年将实现资源税20.23亿元,比改革前增加17.47亿元,增长632%。”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财务处副处长陈霞给《经济参考报》记者算了笔账。

   记者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吐哈油田和中石化西北分公司了解到,企业缴纳的特别收益金、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占销售收入15%,较高的税负对公司业绩产生了重大影响。

此次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不少企业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反映,是否可以调整增值税和资源税的比例。

   安体富认为,税制要进行结构性调整,资源税改革是一个必然趋势,资源税改革导致企业税负增加,可以考虑通过对其他税种的适当调整使企业的税负保持平衡。“目前流转税所占比例过多,特别是增值税,为此有学者建议,将来别的税上来,增值税可以考虑降一些。”

   至于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时机,有专家提出,下半年CPI会出现一个比较短暂的回调,有关方面须抓住这一契机切实推进资源税改革,理顺资源价格。

   安体富提出,应该尽快将在西部12个省区实施的资源税改革推广至全国,并逐渐将改革扩展到其他税目。长期趋势上,还应将水、草场等资源纳入资源税改革范畴。

   财政部原税政司司长、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刘克崮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在“十二五”期间每年推出一个大类产品的资源税改革,至“十二五”末完成资源税的全面改革。具体建议是2011年下半年择机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在全国推开,同时准备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试点;2012年初选择一两个省份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下半年扩大至部分省份,2013年初在全国推开。同时启动金属矿资源税改革试点;依此类推,在2014年和2015年依次实施非金属矿和水的资源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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