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应避免陷入成品油价格联动误区

   2011-09-27 证券时报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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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这有点出乎人们意料!因为在通胀形势严峻的

  日前,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这有点出乎人们意料!因为在通胀形势严峻的今天,资源税改革势必推高油、气、煤等产品的价格,从而影响物价总水平。通胀一直是资源税价格改革的拦路虎。在当前难言乐观的通胀面前,国家决策层推出如此举措,说明已酝酿多年的资源价格改革到了需要突破的时刻。

  资源税改革方案早在2006年底完成拟定,并于2007年初提交国务院,原计划于当年启动改革。但当时迫于通胀压力未能推行,改革实施日期延迟。接着不期而至的金融危机又使得资源税改革再次搁浅。事实上,资源税改革一直面临着如何选择合适时间窗口的问题。通胀一直是资源税价格改革的拦路虎。在当前难言乐观的通胀面前,国家决策层推出如此举措,应该说,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希望通过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资源税价格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当前资源税率过低的现状,也导致许多能源企业在获取巨额暴利的同时,出现了开采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以石油为例,一个企业每年开采100吨石油,如果从量计征的话,每吨石油征收30元的资源税,那么该企业上缴的资源税应为3000元。而如果从价计征的话,按照布伦特原油均价80美元/桶(1吨原油约等于7~7.5桶)计算,从价计征(按5%)的税负预计为2800~3000美元。

  2010年三大石油公司的财报也可以看出,2010年,三大油企上缴的特别收益金已经超过850亿元,但依然凭借高油价获得了2600多亿元的利润,其主要利润来源则是上游的勘探开采领域。以中石油为例,2010年中石油在上游勘探领域共实现利润1537.03亿元,但上缴资源税仅有约98亿元,石油特别收益金522亿元,利润丰厚。

  一些资料显示,目前中国一些油气企业开采浪费量大,油砂和页岩气的转化成本高。矿产资源浪费严重,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只有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并且大中型矿山中有43%没有开展综合利用,相当于不计成本地开发。此外,电荒也与此有关。电价的行政管制与煤炭价格市场化的矛盾自然成了关注的焦点,而如何确保煤电价格联动又不增加普通居民的压力也成为调节电价的关键点。

  要缓解电荒,必须对现有价格体系做出梳理,煤电联动成为必然的选择。电力价格上行也能够真实反映社会生产的成本,降低低层次的产品竞争,通过成本压力推动社会的能源利用效率,避免中国补贴欧美的怪圈长期存在,用成本推动和行政支持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变企业被动跟进为主动推动。

  作为管理平衡资源类企业盈利水平的工具,资源税不应该是固定比例或者固定数额的税种,而应该是用阶梯的方式征收,售价越高,征收比例越高,充分体现资源的价值,并防止企业的暴利。以电价改革为例,电价的上调,工业企业同样受到冲击,需要区别对待。对于国家鼓励的新兴产业,同样可以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降低其经营的成本压力;而对于属于淘汰落后产能部分的三高企业,为促使其转型,可以采用市场电价上浮的方式,提升其成本压力。

  但是,资源税价格改革,必须注意制度设计的合理性,避免陷入成品油价格联动的误区,“涨多降少”,引发社会更大的不满,其实,制度应该更公开一些、更透明一些、更直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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