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成品油价格机制真正反映市场情况,炼油企业的盈亏更透明、减少中间加价环节、让终端消费者切实减负,或许更重要。相对于释疑,这些改革无疑要困难得多。
10月9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均下调300元/吨。这是今年来国内汽、柴油价格首次下调,也是4月7日以来的首次调价,又是迄今为止16次油价调整中的第6次降价。
此次成品油价格下调前,人们有过无数的猜想和疑问。8月初、9月份及进入10月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都曾出现快速下跌,甚至单日跌幅超过4%的情况。但是,国内油价却岿然不动,其走势与国际油价完全背离,16次油价调整给人们留下的总体感觉也是“涨快跌慢”“涨多跌少”。
历次油价调整表现出的惯性以及给人们造成的“误解”,是成品油定价机制操作繁琐反应迟缓的必然结果。按照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只有当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加权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才能调整油价。而国际油价是最具敏感性的商品之一,与政治、经济、大型突发事件的联动性极强,短时间内大涨大跌是常见的运行态势,假如22个工作日内已经完成震荡,熨平了油价变化的波峰波谷,国内油价就无从调整。即使调整,又需要考虑炼油企业盈亏情况、对国内物价总水平的影响等因素,而这些因素通常又与百姓感知存在极大误差。
真的全是人们“误解”了吗?从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的角度解释油价调整的节奏、手法、幅度等,有一点难以解释:2008年底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以来,价格调整的总体趋势是渐次爬高,而国际油价在2008年攀到147美元之后,则总体走出了回落的行情。成品油定价机制,原本是让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接轨,使成品油价格更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何以会出现完全相反的走势?同样,成品油价格既涉及许多下游商品的价格趋势,又与百姓民生密切相关,这么重要的商品何以总是被动地受国际形势的影响,而较少考虑国内经济和民生的需要?
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已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一点有关部门也不否认。在去年传出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声音后,发改委价格司近日表示,定价机制改革方案争取年内公布,主要将围绕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以及调整挂靠油种等方面进行。
这些都是早已被讨论过、理应推进的改革议题。而让成品油价格机制真正反映市场情况,炼油企业的盈亏更透明、减少中间加价环节、让终端消费者切实减负,或许更重要。相对于释疑,这些改革无疑要困难得多。但唯有直面阻碍,大力推动,人们才会少生误解,社会与石油企业、价格管理部门的互信才能切实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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