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修改决定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暂行条例修改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
这次对资源税暂行条例的修改,除重点调整了油气资源税的计征办法和税率外,还调整了焦煤和稀土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根据修改后的条例,原油、天然气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销售额的5%-10%。焦煤、稀土矿仍实行从量计征,税率分别为每吨8-20元和每吨0.4-60元。
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计征办法和税率,是这次资源税暂行条例修改的重点。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