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日),民航局下发通知,自11月1日零时起,国内航空煤油价格从10月份的每吨7503元下调至7279元,每吨价格下调224元。南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发出通知,成人800公里以上的航线燃油附加费自11月5日(出票日期,下同)起下调10元。
据了解,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调整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自11月1日起,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由40元下调至30元,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仍然收取70元。
而第二次下调自11月5日起,成人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按70元征收,与此前标准相同;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原来的140元下调至130元。同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仍然收取30元,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70元下调至60元。
对此,航空公司方面表示,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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