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安徽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指出,将在全国首设化肥生产用电基数,规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以2010年实际用量为基数,基数内执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超基数部分和2011年及以后新投产的用电均按变压器用量,分别执行大工业或一般工商业用电。据安徽省化肥工业协会测算,如按新的电价方案执行,仅尿素电费一项吨成本就将增加200元。
据悉,此举招来化肥企业一致反对。安徽昊源化工等45家化肥企业已联名致信省化肥工业协会,反映该规定不仅违背国家对化肥生产用电的一贯政策,而且会对行业发展造成严重阻碍。日前,相关行业协会将企业意见汇总并上报至国家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