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日前透露,在已上报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中,除明确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及调整挂靠油种外,另一项改变是,当国际油价在一定价格区间内波动时,有关部门将不再就每次调价下发通知,而是可能由三大石油公司按新机制自动对应调整价格。
这位人士表示,所谓“自动对应调整”指一旦达到新机制中的调价条件,三大石油公司无需等待有关部门调价通知,即可对应新机制规定价格自行宣布调价,这将是新机制中重要的变革之一。
他介绍,在上述价格区间内,当国内油价满足下调条件时,三大石油公司要在第一时间下调油价;当国内油价满足上调条件时,三大石油公司可根据各地区汽柴油供应情况,选择不上调油价或在最高限价内适度上调。
2009年5月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有关部门即可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据介绍,在新机制中,可能将调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
业内人士介绍,现行定价机制虽然规定“22天+4%”的调价条件,但是,达成条件需要参照的具体参数及计算公式并未对外公布,各机构只是按照自己推导的公式进行模拟测算,计算结果并不十分准确。
分析人士认为,今后成品油定价公式将趋于透明。如果新机制出台,将有利于理顺长期以来国内国际油价脱钩局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油荒。新机制对缓解石油公司炼油板块亏损压力,将起到积极作用。但在国际油价持续走高趋势下,与国际油价接轨程度更深的新机制或使国内油价上调频率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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