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成品油从11月10日零时起执行常年平均密度价格。包头市现行成品油冬、夏两季密度价格是按照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4月转发《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4月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要求,发改委按权限根据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成品油密度测试报告制定的,即每年4月10日至10月9日执行夏季密度价格,10月10日至次年4月9日执行冬季密度价格。
由于成品油品质和气候不断变化,冬、夏两季密度价格现需要做适应性调整。为避免和减少执行冬、夏两季密度价格引起不必要的社会误解和价格波动,包头市发改委参照呼和浩特市现在执行的常年平均密度价格做法,根据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测试报告》,经过慎重分析研究,决定成品油由现行的冬、夏两季密度价格改为常年平均密度价格。
此次执行成品油常年平均密度价将给包头市用油单位和个人带来一定的实惠。当然包头市成品油零售价格在今后执行中随着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及周边盟市的价格变动将按权限做出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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