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昨天媒体报道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下属单位“超标使用百万豪车”一事,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并作出回应。
调查结果称:媒体报道中提到的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购于2001年2月的大众途锐3.2V6和购于2005年9月的奥迪A6 2.4,原值分别是80万元和45.96万元,折旧后,目前净值分别为16.2万元和7.58万元。而兰德酷路泽4700V8、丰田4700V8两车则是该公司为扶持以运输为主营业务的地方改制企业的发展而租用的,公司现任和历任领导班子成员均乘坐过这些车辆前往野外现场指挥生产、联系业务。
一直以来,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担负着西气东输、塔里木盆地和新疆油田准噶尔盆地等国家能源生产企业的物资保障重任,需要经常行驶在塔克拉玛干和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等环境极其恶劣的荒漠地带,点多、面广、线长,最远的井场或生产现场超过千公里以上,特别需要特种越野车辆来完成生产保障任务。为了适应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物资供应总公司为满足生产需要购置和租用了这些车辆。
该公司表示,今后将按照国资委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小汽车的购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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