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19—3油田溢油污染事故发生后,受到油污影响的中国渔民有无理由去美国起诉康菲石油?今天(12月4日),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告诉记者,中国受害渔民或许可以到美国起诉康菲石油。他说,理由是,美国是适用判例法的国家,而目前,美国已经有了类似的判例。
12月2日,在北京大学召开的环境公益诉讼中美研讨会上,中外律师表示,由于康菲公司总部设在美国,而中海油又是在香港上市,美国的司法管辖权新案例,对香港也有参照意义,因此,中外律师表示,到美国或香港起诉渤海溢油事故的责任方即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是一个值得尝试和可以选择的方案。
北京大学公司法教授甘培忠则建议,中国法院不应放弃主权性司法管辖。
美国上诉法院裁定继续审理卡利加诺案
由秘鲁北部亚马逊原住民阿丘尔人提起的诉西方石油公司案在美国的诉讼之路走得并不平坦。
据夏军介绍,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的30多年里,美国石油巨头西方石油公司,占据秘鲁北部亚马逊原住民阿丘尔人居住地开采石油,并将大量有毒废水、废物排放到河流、土壤、热带雨林之中,不仅对鱼类、农作物、野生动物造成伤害,而且致使当地原住民的健康和生计遭受严重影响。
2007年5月,以梅纳斯•卡利加诺为首的25名秘鲁阿丘尔人,在美国环保组织“地球权益国际”、“亚马逊守护”及其律师的帮助下,来到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心地区法院,根据普通法(即判例法)和外国人侵权法的规定,对西方石油公司及其秘鲁子公司提起侵权诉讼。
按照惯常做法,被告美国西方石油公司提出了“不方便法院”的管辖异议,要求美国法院裁定该案退回到秘鲁审理。2008年4月,美国法院裁定,此案应在秘鲁起诉。原告秘鲁阿丘尔人随即提起上诉。
夏军说,2010年12月6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一审法院裁定,确定西方石油公司一案在其家乡洛杉矶继续诉讼。
目前,阿丘尔人诉美国西方石油公司案重又回到一审法院审理。
中国受害渔民或许也可到美国起诉
夏军说,阿丘尔人诉美国西方石油公司案在美国被称为“里程碑式的人权和环境污染诉讼”。
他认为,由于美国是适用判例法的国家,参照阿丘尔人诉美国西方石油公司案,中国受害渔民或许也可以到美国起诉康菲石油。
但是,包括夏军在内的律师以及学者,在提出中国渔民或许可到美国起诉康菲石油的同时,也表示,我国不应该不应放弃主权性司法管辖。
北京大学公司法教授甘培忠认为,中海油和康菲之间的合作,属于非法人契约型联营关系。溢油污染出现在跨国普通合伙事业中,这两家公司应该对外承担互相独立的共同赔偿责任。
甘培忠说,中海油宣称作业方承担全部安全、环保责任,在法律上缺乏根据。他表示,中国法院在涉及央企大规模侵权诉讼中不受理案件,从根本上损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没有理由放弃主权性司法管辖,逼迫溢油污染受害渔民去美国起诉。” 甘培忠说。
夏军告诉记者,在跨国公司环境侵权诉讼中,如果国内法院不受理案件,有可能导致“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排斥适用,成为外国尤其是美国法院介入和国际司法干预的理由,给本国带来诸多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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