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京慰律师12日向记者披露,107位渔民将于13日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渤海湾溢油事故的责任方康菲中国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
赵京慰透露,2011年下半年以来,其律师团队分别向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上述部门均出具了回函。“这是渤海湾溢油事故爆发以来,民间人士罕见地同时获得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的回函。回函中的核心数据及官方结论,再结合养殖经营者受到现实损害的事实,表明目前该案已完全具备了进入司法程序的条件。”赵京慰称。国家海洋局、农业部渔业局相关人士12日向记者证实,确有相关回函。
赵京慰透露,河北省乐亭县养殖经营者李学志等107人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以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提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要求康菲停止侵权、消除危险并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提及索赔额度的依据,赵京慰认为,上述溢油事故导致渤海沿岸的水产养殖经营者所养殖、生产的海参、扇贝等水产品大量死亡,损失惨重。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据记者了解,围绕“水产品死亡与渤海溢油之间因果关系”,农业部回函答复道:“据了解,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河北昌黎黄金海岸、京唐港浅水湾3处近岸地点曾发现与蓬莱19-3油田原油油指纹一致的油污。”农业部回函中称“赤潮、石油污染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了扇贝滞长和死亡。”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常纪文指出,公开信息显示,这段时间并无赤潮爆发。
根据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显示,蓬莱19-3油田溢出的油污已经在河北省乐亭县养殖区周边登陆。国家海洋局还在答复中称:“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排除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的因素,是一起责任事故。”
早在11月11日,国家海洋局就在网站上发布新闻稿称:“经调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蓬莱19-3油田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总体开发方案,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明显出现事故征兆后、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由此导致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赵京慰称,盖有部门公章的回函,显然比提供给媒体的新闻稿更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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