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升级

   2011-08-30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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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近日组织有关电石生产企业和地方协会的代表,在大连召开了全国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座谈会。会议讨论了“十二五”期间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提议将内燃式电石炉淘汰范围从原来执行的单炉容量1.25万千伏安以下提高到2万千伏安以下,到2015年全部淘汰2万千伏安以下的内燃式电石炉。此举将新增淘汰落后产能1300万吨。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秘书长孙伟善告诉记者,将淘汰标准从1.25万千伏安以下提高到2万千伏安以下内燃式电石炉,是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形势要求和电石产业升级的实际情况确定的。目前电石行业有2600多万吨的总产能,其中先进的密闭电石炉有1000万吨产能,内燃式电石炉还有1600万吨的产能,其中2万千伏安以下内燃式电石炉的产能达1300万吨。今年国家工信部提出了电石行业淘汰137.5万吨的目标,比去年的淘汰目标增加了约1倍。今后几年工信部还将每年确定年度的淘汰目标,并将根据淘汰目标要求逐年加码。如果不提高淘汰标准,“十二五”全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很难完成。

    据了解,内燃式电石炉炉气难以利用,烟尘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大。要进一步实现电石行业的节能减排任务,必须通过升级改造或关闭手段关停所有内燃式电石炉。据参加此次座谈会的工信部产业政策司产业布局处梅祖保处长介绍,为了帮助电石行业完成落后产能淘汰目标,国家正在建立电石落后产能有偿退出机制,引导内燃式电石炉有序退出市场。他说,工信部将组织专家对这次会议提出的淘汰目标进行评审,确定各年度淘汰任务。国家财政部将设立电石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基金,将根据企业的淘汰进度对每万吨电石产能给予60万元的淘汰补偿。同时,地方政府也在陆续出台政策,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将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偿和企业员工安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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