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油运首次通过中国海洋石油检查

   2012-01-18 长江航运报长江航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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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来通函,确认长航油运船舶管理部所属的MR船舶“大庆455”轮顺利通过了去年12

  1月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来通函,确认长航油运船舶管理部所属的MR船舶“大庆455”轮顺利通过了去年12月26日的石油公司检查,免检有效期为1年。

  此次中海油公司实施液货船安全准入检查对长航油运开拓海洋油市场意义重大,通过检查的高标准船舶意味着将进一步争取到承运海洋油的份额,而缺陷较多的低标准船舶将逐步失去承运海洋油的份额。

  随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2011年11月份正式加入OCIMF组织(石油公司国际海运论坛),中国石油公司对油轮的检查拉开了序幕。自2011年12月份起,中海油对承运其海洋油的液货船实施安全准入检查。中海油检查主要目的是确保其使用的液货船的结构状况、适用性及安全和环境管理等符合中海油及相关国际公约的有关要求,避免环境污染、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

  为做好中海油公司检查,船舶管理部领导高度重视,检查前作了特别布置和安排:一是提前与中海油检查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将检查思路和要求及时布置、落实到待查船舶;二是针对中海油的检查清单,要求船舶加强自查,全面排查设备各项隐患,强化台账记录,避免“两张皮”的现象发生;三是及时安排岸基地主管上船进行预检,对船员进行针对性的辅导,与船员就之前BHP公司检查发现的缺陷进行探讨和整改。

  2011年12月26日,“大庆455”轮靠泊南炼12号泊位,检察官及中海油代表一行4人登轮检查。检查中,检察官对船舶管理、设备维护、体系运行、船员素质进行充分肯定,与船员和公司陪检人员作了良好沟通。经过近9个小时的检查,检察官对船舶非常满意,同时提出了中海油对艏艉应急拖带装置的特别要求。

  据统计,2011年,船舶管理部共接受石油公司检查101艘次,通过99艘次,通过率为98%,年平均满足率为9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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