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甘肃省商务厅决定自2012年3月1日开始在全省开展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并于昨日向全省各市州商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商务局对本辖区内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进行初审,于4月10日前上报省商务厅进行年度检查。
此次年检范围包括甘肃省行政辖区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的企业;经商务部核发《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省商务厅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加油站。省商务厅授权各市州商务局负责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的年度检查工作。
据悉,对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暂扣《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加油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依法撤销其成品油零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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