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国:应尽快出台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

   2012-03-15 中国石化报李鑫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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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月15日讯 3月9日人大代表、江西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陈立国在接收采访时表示。“今天布伦特4月原油期货最新报1

  3月15日讯 3月9日人大代表、江西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陈立国在接收采访时表示。“今天布伦特4月原油期货最新报125.44美元/桶。”陈立国说,“2009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是以80美元/桶为基准,已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消费者需求。”他建议尽快完善石油价格的形成机制,推进成品油价格的市场化改革。

  陈立国说,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对调动炼油生产积极性、稳定市场供应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就运行情况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22天的调价周期太长,容易引起社会投机,导致油库重复建设等。

  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成品油价格改革”。在这样的背景下,陈立国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将成品油调价间隔从目前的22天缩短至10天。他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越早越到位,价格才越能还原真实,才能真正消除消费者对政府宏观调控的意义、能力和水平的疑虑。”

  二是将定价权限下放给三大石油公司。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在每桶40~150美元时,三大石油公司可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调价方案,国家发改委不再发文。

  三是当国际油价超过80美元/桶时要作相应的规定。他说:“80美元作为价格标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波动起伏的国际油价的需要。”他建议在80至200美元内,按档设置不同的价格调整方案,以便《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更好地与国情接轨,与国际油价同步。

  陈立国坦言,油价高位运行,现在出台新的机制时必须要考虑其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其中尤以增加消费者生活成本为甚。他说,尽管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不可能一步到位,但可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和消费者的接受程度逐步调整,逐步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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