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讯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公布了实施轻型汽车京V排放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国Ⅳ排放标准,京V排放标准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降低了25%,并单独规定了颗粒物(PM)的排放限值,这一新排放标准计划年内推行实施。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相关人士称,这一标准是北京地方执行的环保排放标准,仅限于北京市正在行驶的车辆,包括轻型汽油车和轻型柴油车。
北京市环保局表示,今年内北京市力争率先实施国V标准,但因为目前国V标准尚未出台,所以此次制定的是“京”字打头的地方标准。
此次征求意见的京V排放标准中,规定了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据相关环保人士介绍,京V排放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方面与欧V标准基本一致。
与之前的国IV标准相比,京V标准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降低非常明显。国IV标准中,轻型车的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为每行驶一公里0.08克,而京V标准的限值为0.06克,降低了25%。北京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因为氮氧化物为汽车排放对PM2.5贡献的重要因素,严格限制氮氧化物排放意义重大。
此外,在汽车尾气排放达标方面,京V标准规定,汽车在正常维护保养的情况下,行驶16万公里尾气排放不能超标,而国Ⅳ标准中的规定是10万公里。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近年来缸内直喷技术导致相关汽车产品会产生颗粒物的问题,此次的京V标准首次规定了颗粒物(PM)的排放限值,PM限值为每行驶一公里排放0.0045克,与目前欧V标准的相关排放限值一致。
另据媒体介绍,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介绍,上海计划在2013年实施相当于 “欧V”标准的机动车汽柴油“沪V”排放标准。
他还透露,目前上海对PM2.5的监测工作已经准备就绪,2012年4月完成初步监测布点,5月进行试运转,6月形成全系统监测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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