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化工企业出口伊朗有新规

   2011-09-01 国家石油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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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海关近日表示,从今年12月1日起,中国出口至伊朗的法定检验目录内的工业产品需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安全、卫生项目等。

    为此,海关提醒相关出口化工生产企业及贸易商,在与伊方签订外贸合同时,要积极做好装运前检验的有关准备工作,重点要求外商提供相关产品所涉的伊朗技术法规和标准,并预留足够的检验监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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