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布了12个由省监察厅、环保厅联合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问题,作为12个问题之一,列入了省级挂牌督办名单。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中石化茂名公司周边居民搬迁工作进展缓慢,且中石化茂名公司100万吨/年乙烯改造工程项目属于环保部审批项目,拟提请环保部挂牌督办。
记者从省环保厅环监局相关负责人获悉,此次广东省环保厅向环保部申请督办的是茂名市政府,而不是茂名石化,原因是茂名市政府在中石化茂名公司卫生防护区内的居民搬迁工作不力,数年来一直未解决。
该负责人透露:“茂名石化的卫生防护区内居民搬迁问题由来已久,涉及多个项目的搬迁,仅一个乙烯厂就应该有225户居民搬走,但三四年来一直没有完成。本来项目运行前老百姓都要搬出来,茂名市政府当时是做了承诺的,但是在做了承诺后,居民没有搬迁出风险区域,茂名石化就上马项目,开工投产。投产是在安全隐患没有消除前,你说当地政府有无责任?”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这个问题政府有责任,企业也有责任,在没有搬迁完居民前,本来项目是不应该上马的。”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茂名石化是央企,这个项目本来也是环保部审批的,由他们督办当然比较好;而且我们也希望由国家层面来督办,能推动问题的解决。”此外,省环保厅表示,在茂名石化没有完成整改之前,不会再审批其他新项目,包括增加其产业转移园区的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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