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合约草案基本成形 货币计价尚未明确

   2012-05-04 证券时报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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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原油期货合约草案基本成形;采用何种货币计价,方案尚未明确尽管计价货币尚未确定,但国内原油期货合约轮廓

  原油期货合约草案基本成形;采用何种货币计价,方案尚未明确

  尽管计价货币尚未确定,但国内原油期货合约轮廓已日渐清晰。证券时报记者昨日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国内原油期货合约草案已经基本成形。

  据了解,国内原油期货方案设计体现“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三个核心原则。具体来看,目前基本确定的包括,交易品种为中质含硫原油,将采取保税油库保税交割的交割方式。市场采用净价交易,即报价不含关税与增值税,在参与主体上对境内外投资者开放。对于市场关心的采用美元、人民币何种货币计价,方案尚未明确。

  该消息人士透露,草案初步规定,原油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100桶/手,最小变动价位为0.01美元/桶或0.1元/桶,每日的涨跌停板不超过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5%,最低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交割品级为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含硫量1.5%,具体可交割油种及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在计价及结算方式上,上期所已与相关部门协调,准备了多种配套方案。

  据悉,目前全球共有8个原油品种符合国内原油期货的交割标准,涵盖伊拉克、阿联酋以及国内胜利油田等8类油种。

  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国内原油期货将开放“国际平台”,引进全球投资者的参与。目前,监管部门正对境外投资者的参与方式进行研究,未来很可能以成为上期所特别会员的方式参与。此外,净价交易原则与国际原油贸易的惯例完全一致,有利于国内原油期货更好发挥价格发现功能。

  保税交割方面,上期所已在铜期货保税交割中积累了相关经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没有原油进口权的企业,交割中不能直接提货,只能质押或转口。

  加快推进国内原油期货上市,国内监管层暖风频吹。2012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明确指出“稳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和相关金融衍生产品。”此后,同月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要求“抓紧建设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市场,逐步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能力”。2012年3月18日,国发[2012]12号文件再度强调要“稳妥推进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市场建设”。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西德州中质原油(WTI)期货和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已经成为北美和欧洲的原油定价基准。然而,作为重要原油炼化及消费中心,亚洲地区缺乏一个独立的、权威的原油定价基准。未来中国原油期货上市后,有望成为中东原油输往亚洲的定价基准,也有助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记者 沈宁)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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