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塔里木油田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建设4000万吨大油气田中心任务,以防范管控、安全和腐败风险为出发点,突出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着力构建符合油田实际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为油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主要做法有三个方面。
第一是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切实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塔里木油田探索形成统筹资源、服务发展、标本兼治和注重防控的效能监察工作方法。一是统筹资源,形成合力。针对专职监察人员不足的实际,油田发挥专业部门优势,实行联合监督,共同承担效能监察任务。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按照集团公司年度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油田确定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两个重点领域的效能监察五年计划。三是标本兼治,注重防控。油田以堵塞管理漏洞为目的,剖析问题根源,以整改问题治标,以制度建设治本,从源头规范管理和防控风险。
第二是准确把握关键环节,努力提高效能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塔里木油田紧紧抓住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和问题整改四个关键环节,努力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前期准备环节,油田注重调查研究和选题立项;项目实施环节,注重联合监督和挖掘问题;工作报告环节,注重及时汇报和报告质量;问题整改环节,注重责任落实和源头治理。
第三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针对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塔里木油田建立“1+5+N”(1个办法、5个细则和若干标准规范)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和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针对物资采购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油田修订《物资管理规定》,理顺物资计划、采购、仓储和回收等管理流程。针对招投标和承包商管理存在的问题,油田修订《市场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针对制度执行力的问题,油田制定《基本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和《物资采购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将程序、质量、安全、时效和廉洁从业等9类84种违规情形列入责任追究范围,基本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和靠制度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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