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国土资源领域。
《意见》提出,要保障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参与国土资源领域市场竞争的平等权利。在土地整治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投标、土地供应、矿业权出让和矿产资源整合中,市场准入标准、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要公开、公正和透明,切实保证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与其他投资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待遇。
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盘活国有建设用地。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市场交易、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其他国有建设用地。
《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矿产勘查开采的支持力度。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油气资源勘查开采,包括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依法参与非常规油气资源页岩气、煤层气、油砂、页岩油等的勘查开采,并依法保护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服务和规范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国土资源市场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把握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国土资源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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