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11日零时,海南省成品油价格将作下调,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降至7.34元、7.96元、8.46元、6.90元。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海南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如下:
一、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降低420元和400元。调整后,海南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8800元、9328元、9856元和8000元。每升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倒扣不低于335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三、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7月11日零时起执行。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六、中石化、中石油等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并于7月11日15时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向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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