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获得“稳定油源”一直是阻碍民营油企发展的重要瓶颈,在6月下旬商务部下发的《商务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期待民企兼并收购后成为大公司,且支持民营油企采取多种形式获得稳定油源,让众多民营成品油批发商看到了实现自主进口成品油的希望。
看似神秘的成品油进口权,曾有部分民企拿到过批文,但是,有批文并不代表可以大量进口成品油,因为国家给予的配额不高,所以大部分民营油企仍需依赖“两桶油”这一传统的央企进口渠道。
2011年,商务部外贸司批准了40家公司可进口成品油(燃料油)。
西南某省的一家销售汽油、柴油机液化气的民营石油公司就是其中一员。该公司原是中石油四川一家分公司,后被划为地方国有公司,在2002年之后经过企业改制,成为股份制民企。
“整个成品油进口权的申请时间并不长,从准备到提交申请,大概半年多,提交申请后仅过了一个月就拿到了进口权。”该公司一位负责人沈先生说。
多位成品油批发企业的内部管理层向记者介绍,民营企业想要获得成品油进口权,除了需要提交商务部有关申请原因、成品油国外采购和国内生产销售的具体方案之外,还需要获得海关证明——企业在近3年来没有走私和违规行为,同时拿到地税部门没有逃税和偷税的证明文件。
除此以外,民企也要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由银行开具的、证明企业高级别信誉(A级)的文件,外汇管理部门开出的无逃汇、套汇记录的材料等。
而上海一家从事成品油贸易的企业负责人叶先生表示,要想获得成品油进口权,还需要有一些硬性指标。“按规定,企业要有至少1万吨的成品油水运码头或成品油管输、铁路专用线等接卸设施,还要有一个5万吨及以上的油库。而无论是码头,还是管输、油库,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需集中在企业一家手里。这条指标不容易达到。所以即便国内有众多的成品油批发企业,但能够符合申请资格的不算太多。”
目前国内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国企71家,民企为130家。
但依据国家规定,我们每次只能申请进口燃料油5万吨以内,而这相比公司几十万吨的燃料油需求还是少多了。”沈先生也有其他担忧,“公司80%的燃料油仍通过中石油下属的贸易公司进口,另外20%则是从其他小炼油厂及少量进口解决。而这样操作起来,企业仍有风险。”
有两点担心:第一,因燃料油进口受制于人,在采购燃料油时,买方很难压价。而假设燃料油(用来做汽柴油加工的原材料)价格大涨,而下游汽柴油销售价又无法传导这部分涨价成本的话,企业仍会有亏损的可能;第二,因燃料油进口受限,其汽柴油质量及企业收益也会受影响。
若国际原油价格下跌速度很快且我国加快成品油调价频率的话,民企大量进口成品油未必是件好事。
但无论如何,如果能放开国内的汽柴油及其他成品油的进口资质和配额,那么对中国获取更多、更廉价的成品油资源,仍有诸多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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