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菲黄岩岛对峙事件和日本石原慎太郎炒作购买钓鱼岛事件相继发生。如今,黄岩岛对峙因为台风的到来而暂告一个段落,日本购买钓鱼岛事件却持续发酵,日本中央政府加紧对钓鱼岛“国有化”的行动。6月15日,越南战机首次到南沙群岛巡逻、侦察。6月21日,越南国会通过了《越南海洋法》,将西沙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南海、东海和中国有领土争端的几个主要国家的行为,或许会使中国在应对挑战时首尾不能相顾。面对这种复杂的局势,中国应该如何应对?
首先,中国已有的应对办法和经验是成功的,有效的。4月10日,当菲律宾军舰要抓捕中国渔民的时候,中国渔政船进行阻止,随后派出大批增援的公务船,最终将菲律宾的船舰赶出了黄岩岛泻湖,并控制泻湖。这是中国近年来少有的强硬举动,说明在黄岩岛对峙中,中国已经取得阶段性的胜利。在越南通过《越南海洋法》后,中国宣布设立三沙市,改变以前对该地区行政管理薄弱的状态,中国海监和渔政开始在南海常态化巡航。6月25日,中海油宣布将对南海部分区域进行对外联合油气资源开发并公开招标。中国外交部26日称,这一行为为合法的、正常的企业行为,并再次敦促越南方面立刻停止在南海的油气侵权活动。7月13日,第四十五届东盟外长会闭幕,因为柬埔寨拒绝讨论南海问题,反对将这些内容写入公报,会议首次未能发表联合公报。同时,中国渔政部门派出了三艘渔政船,以空前的规模和气势巡航钓鱼岛海域。当日本提出交涉与抗议时,中国表示不接受日方提出的交涉。
中国上述一连串的“组合拳”对于宣示中国对南海、东海地区岛礁和海域的主权与管辖权具有战略意义:(1)提升了对南海地区岛礁与海域的管理级别,加强了制度上的安排。(2)以强硬对强硬,以改变对改变。以往,中国面对争端主要以搁置争议、维持现状为原则。但是,今年,中国明显采取了强硬回击的政策。这是中国主权受到严重侵蚀后转变政策的积极信号。(3)在强硬和强烈反击的政策下,将对过去蚕食鲸吞中国岛礁和海域的国家发挥一定的震慑作用。
其次,中国目前这种阶段性的回击政策远远不够,还有很大的局限性。(1)菲律宾的公务船还经常在黄岩岛泻湖外部地区游弋,以少量的公务船或渔船,即牵制了中国大批公务船,令中方消耗了巨大的对峙成本。(2)与菲律宾正规军舰对峙时,中国的公务船(渔政船、海监船)虽然比较多、比较大,但仍处于劣势。(3)为阻挡菲船舰进入泻湖,中方除了可以调集若干大型公务船挡在泻湖的出入口,也没有其他手段。如果菲船舰开炮,或者不惜撞船而强闯,我方则难于应对。(4)菲律宾的收敛只是暂时的,台风和休渔期过后,菲方或将重新在黄岩岛与中方对峙,而且对峙或会长期化、常态化。(5)菲律宾采取游击战术,中国船舰远离基地,长期对峙对中国不利。
日本炒作“购买”钓鱼岛,表明其已经踏上了不归路,中国的一般性交涉和抗议很难促使其改变。日本国内政治选票的诱惑,以及欲创立实际控制钓鱼岛的法理案例的考虑,在日本政府内部占据了上风。一旦日本“购岛”计划实现,中国若强力反击将会给中日关系造成巨大伤害,若仅仅进行交涉、抗议,又很难平息舆论,也无法对日本进行惩治。同时,日本、菲律宾、越南如果越来越靠近、沆瀣一气,会对中国海洋安全提出严峻挑战。
面对挑战,中国必须及时调整自身的战略和对策:(1)中国“不改变现状”的政策有积极作用,但是,在对方改变现状的情况下,中国也必须改变现状。(2)中国不能仅是对现状进行复原,而且须在复原的基础上增进中国对主权岛礁的实际控制和管辖,让对方付出不仅没有增进利益反而比原来失去更多利益的代价。(3)中国要对海洋管理部门加强统合,对海监、渔政等船只加强武器配备。就长远而言,建议将各主要海洋管理部门合并为海洋武警总队。(4)中国要瞄准敢于挑衅的国家坚决回击,绝不手软,同时要有理、有利、有节。(5)中国要加强同主持正义的国家,如柬埔寨、泰国等国家的联系,对其提供强有力的全面支援。(6)中国要同美国进行长期的交涉,阐明中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危害任何国家的公海航行自由权利。同时,要求美国重新对《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做出不包括钓鱼岛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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