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9月5日,部分专业人数在“国四标准顺利推进对策”论坛上判断,由于今年7月1日国内石油公司并未按标准供应国III柴油,也没说明何时能供应国III柴油,这有可能导致我国进一步推迟实施国IV柴油车排放标准。此前,我国暂改2012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分别对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实施国IV。
分析认为,随着燃油新标准实施时间的推迟,可能使得“十二五”环保指标难以完成。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全国氮氧化合物需要比十一五末下降10%。而机动车排放占据了总排放量的30%,其中,重型柴油车氨氮排放量占到汽车总排放量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