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快削减含氢氯氟烃

   2011-09-06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58

    上海市计划在2013年实现含氢氯氟烃(HCFC)生产和消费的冻结,2015年将含氢氯氟烃的量削减10%,2030年全面停止生产和使用含氢氯氟烃。这是从近日召开的上海市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咨询与协调组第4次工作会议及上海市环保局ODS履约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传来的消息。

    据悉,截至2010年,上海市全面履行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和国内行业淘汰发展计划,如期实现了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目标与要求。除维修、原料及特殊用途外,全氯氟烃(CFCs)、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等主要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已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农业及粮食仓储行业除原料和检验检疫行业外,基本实现甲基溴的使用淘汰;此外,实现在销售领域内无含CFCs的家电设备销售。

    ODS管理已纳入上海环保日常监管机制中,各部门也根据职责开展了相应管理工作。目前,上海市还有不少企业把HCFC作为原料、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使用,年消费量两万多吨。对已有的含哈龙消防装置、含CFC(氯氟)制冷剂空调设备等的维修或报废处理,以及ODS回收、再生利用或销毁的相关规范等,仍需要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依法监管。

    上海市已将第二阶段加速淘汰HCFC作为目前保护臭氧层和减缓气候变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上海提出,首先要积极贯彻《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做到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履约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其次,各部门继续加强合作,实现消耗臭氧层物质第二阶段削减目标,确保履约管理到位。最后要做到继续开展宣传培训,严格执法,打击ODS非法的生产、消费、贸易。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