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小站承包经营指导意见》,首次对加油站实行“承包制”,将年销量3000吨以下的纳入“试点”范围,约占中石油19000加油站的一半之多。对承包人欲从系统内外择优选聘,赋予“用人选择、薪酬分配、费用支配”三大权力,承担“油品销量、可控费用、安全运行、规范经营”四大职责。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试点”的加油站,主要集中于北方偏远郊区和农村,且绝大多数加油站的人均日销量仅为1吨。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与当年疯狂“圈地”以完成市场布局不无关联。
长久以来,石油行业处于垄断状态之下,上游的开采、中游的炼制、下游的销售,几乎被国内三大石油巨头掌控。而三者形成的竞争,属于体系内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
石油垄断,不仅造成国内油价高居不下,让中国经济发展背上“重负”,也导致生产效率不断降低,给行业整体进步套上“枷锁”。事实上,成品油销售利润大幅下滑,运营成本逐年上升,用工矛盾不断尖锐,中石油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启动了这次改革。
很显然,实施“国有民营”这一方式,有利于打破“大锅饭”。将运营绩效与利益赢取最大度的结合,承包者无疑必须改变“原有”,实现灵活的管理机制,不断推进低成本运营,实时提升服务质量。而以上这些优势要素,恰恰是民营企业身上所固有的。
对国有民营,中国石油并非是第一吃螃蟹的人。早在几年前,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就提出“央企市营”发展新概论,按照市场机制规划自身运行,用市场手段集纳民营发展,以包容性增长方式推动中国整个建材行业大跨越。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民营加油站共计44005家,约占全国加油站总数的46%;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约几百家,约占全国成品油批发企业30%;民营企业销售石油总量约占国内石油消耗量的三分之一。
应该说,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无论经历了怎样的市场变化,国有与民营这两大类石油企业始终在竞争中合作发展。而不能忽略的是,两大石油巨头当年曾采用“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分别与民营企业携手合作,实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达到了双赢。
对中石油这次改革方案,有经济学者倡导与建议,应考虑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纳入,对其加油站导入“托管”实行“国有民营”。如此一来,这将让中石油规避很多管理、安全上的风险。
毋庸置疑,中石油推出加油站“承包制”,将对广大民营石油企业带来新的冲击与压力。由此,我们期待,下一步中石油业改革的步伐能够迈得更大、迈得更快些。特别是在石油业的开采、炼制环节,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介入。如此,真正构建起未来中国石油市场的多元化体系,松动石油行业的垄断局面,逐步形成资源供应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实乃中国经济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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