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或再上调 调至70美元/桶

   2013-01-11 中国证券报本站整理

60

核心提示:  记者1月10日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获悉,石化联合会向主管部门建议差别化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并

  记者1月10日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获悉,石化联合会向主管部门建议差别化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并建议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55美元/桶上调至70美元/桶。

  “目前国内开采原油成本上升较快,尤其是一些老油田,因此我们建议按照不同油田类别、不同油田成本,设定不同的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建议起征点从55美元/桶上调至70美元/桶。”石化联合会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2006年3月26日开始实施,起征点为40美元/桶,征收初衷在于调控垄断行业的高利润,将生产原油企业的溢价收益收归国家财政,再用以协调石油行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失衡。2012年年初,国家首次宣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将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由40美元上调至55美元。

  2011年,中石化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376亿元,同比增长90%;中海油上缴特别收益金319.82亿元,同比增长80.6%;中石油缴纳的特别收益金更是达到1024.58亿元,同比增长99.8%.

  “建议上调至70美元/桶,主要是留出一定议价空间。上调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是趋势,但从40美元上调至55美元花了5年时间,要再次上调,恐怕实现起来没有那么快。”一位业内人士评论道。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