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印发通知,安排2013年海洋石油安全监管的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强化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四是强化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通知强调,要重点加强对关键装置和陈旧老化作业设施的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事故、较大以上事故分别由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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