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云南千万吨级炼油项目终获批

   2013-04-01 每日经济新闻刘林鹏

95

核心提示:历时数载,中石油云南项目终获批。3月29日,昆明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建

  历时数载,中石油云南项目终获批。

  3月29日,昆明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来自该发布会上的消息显示,今年初,该项目可研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此前,该项目选址地安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中国石油宁市市委书记李树勇曾向媒体表示,将确保该项目年内正式开工。

  今年1月,云南“油荒”还未走远,备受关注的千万吨炼油项目建设被寄予厚望,中石油的西南炼化布局亦更加明确。同时,作为中缅油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项目,该项目也被赋予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意义。

  项目投资200.8亿元

  据媒体报道,云南千万吨炼油项目早在2005年就开始了前期工作。在3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昆明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河流介绍,该项目于2008年正式启动项目前期研究。

  一份来源于安宁市政府官方网站的资料《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情况》(以下简称《项目情况》)显示,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中石油早在2006年12月就组织开展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可行性研究工作。2010年12月该项目获得云南省卫生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批复。2011年3月获得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8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评估论证并获得通过。2011年7月和9月,国家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两次技术评估,出具了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意见。环保部根据评估意见,多次组织项目审查。2012年7月,环保部批复同意该项目。2013年1月,该项目可研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

  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200.8亿元,设计原油加工能力为1000万吨/年,建成后将年产236.6万吨优质汽油、457.7万吨优质柴油、56.74万吨煤油、19.86万吨聚丙烯、25.43万吨液化气等。

  云南油荒将成历史

  去年12月,云南加油难现象引起不少网民吐槽。

  据悉,2011年云南成品油消费量为850万吨,2012年超过1000万吨,预计2015年达1220万吨。来自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信息显示,西南5省区市(云南、四川、贵州、广西和重庆)成品油用量年均增速为13.8%,为同期全国年均增速的2.3倍,2013年~2015年的年均增速依然会维持在10%~12%之间。

  长期以来,云南主要依靠华南、西北等地的炼油厂提供成品油,处于成品油运输的末梢。上述《项目情况》称,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建成后,云南将告别没有炼油基地、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也有理由相信,不久的将来,油荒将成为历史。

  “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对于优化中国炼油业的区域布局,解决西南地区特别是云南成品油运输距离大、成本高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河流说。

  据《项目情况》介绍,该项目建成后,将年产欧及以上标准的汽油271万吨、柴油470万吨。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目基本上可以解决“油荒”问题,建成后3至5年内能够满足云南省的需求。

  能源安全战略意义

  除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云南“油荒”,上述项目作为中缅油气管道工程的配套,亦被赋予更多的能源安全战略意义。现任云南省高层此前在公开场合表示,建设中缅油气管道工程和云南炼油项目,是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一项重大战略,将为中国打通一条重要的能源新通道。

  欲在此能源新通道中分一杯羹的不止云南一地。广西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已进入二期建设,重庆千万吨级炼油项目亦在规划中。然而云南炼油项目却优势明显,中缅油气管道工程一期中国境内段直达云南炼油项目选址地安宁市,且与云南炼油项目同一天开工。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改变高度依赖马六甲海峡的能源进口格局,我国近年来开始实施油气进口多元化战略。

  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石油产量2.07亿吨,进口则达到2.71亿吨,石油对外依存度达56.4%。

  公开数据显示,中哈原油管道输送能力已突破2000万吨/年;中俄原油管道设计输送能力将达3000万吨/年;中缅原油管道按照2200万吨/年的设计能力计算,三大原油管道进口能力将超过7000万吨/年。

  周大地对记者表示,能源进口渠道要多元化,分散和化解能源运输风险,“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