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消费税尚未明确暴利税起征点又喊上调?

   2013-05-27 汇能资讯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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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国际能源网讯:“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税,正好这两天成为舆论热点。”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

  国际能源网讯:“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税,正好这两天成为舆论热点。”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昨天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笑言:“显然,暴利税有助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提高毛利率,而消费税如果按照山东那边传出的消息,则有助于推动气态原料的深加工。”

  暴利税:一年叫嚣一次

  就在2011年11月1日国家财政部下发将国内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起征点从此前的40美元/桶上调至55美元/桶后,日前又有协会人士在为提高起征点“摇旗呐喊”———

  “一年前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刚上调过,现在再上调的难度比较大。但目前不少老油田采收成本已经超过了55美元/桶,所以我们多次建议财政部和发改委进行政策微调,将特定老油田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55美元/桶上调至70美元/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副主任祝舫13日向媒体表示。

  记者了解到,2006年3月26日国家开始正式征收暴利税时,起征点为当时的40美元/桶,2006年至2010年三大石油公司累计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3615亿元,年平均上缴723亿元;当2011年11月起征点调整至55美元/桶后,两大油企2012年总计可少缴纳税费约400亿元。

  一旦提升到79美元/桶,姚达明估计,两大油企或将继续减负高达405亿元。“但是,上一次调整之前我们等了6年的时间,其间国际油价从66美元/桶涨至110美元/桶。目前,国际原油价格仅在每桶108.853美元左右,短期之内暴利税起征点恐怕不那么容易再次大幅上调”。

  消费税:或将延迟执行

  另一边厢,对于要在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却被传出或将推迟到2月甚至将会拖后至两会之后开始执行,具体细则亦仍需完善。

  此前有内部人士坦言:“新政将直接打击调和汽油的市场成本优势。”以山东芳烃汽油为例,密度在0.72~0.73为例,征收消费税后其价格将增加369~389元/吨。

  大宗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金银岛分析师靳婷透露:“我们预测,对于一些新型石油产品如煤制油、页岩油等,如果先前有免税政策,那么将延续执行免税;如果没有,则一律征收消费税。”

  她分析指出,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文件提及了工业、企业和个人,并未将商贸公司单独提及,近些年从事油品贸易的商贸企业均处于消费税征收的真空地带,也成了油品避税的主要环节。“所以此次47号公告文件(《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的出台,将所有从事油品的主体全部囊括,无论是生产企业抑或是贸易企业,还是个体,只要将其购进的油品改变了名称或者性质对外进行出售,那么就要征收消费税”。

  虽然消费税还没出来,但是业内已经传出了“避税新招”———倒换发票。据悉,之前将沥青票换为燃料油发票需要170-180元/吨的成本,目前“倒票商”已将此提至200-300元/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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