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实施三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2011-09-16 国家石油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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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主要包括:一是节能重点工程(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形成3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二是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脱硫脱硝工程),形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能力420万吨、40万吨、277万吨、358万吨;三是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具体涵盖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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