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根据国务院2013年9月10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江西石油从2013年10月1日起启动推广国Ⅳ车用汽油。截止到目前为止已对升级至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实行优质优价。
为更好的提高车用燃油品质,履行社会责任,江西石油专门成立国Ⅳ车用汽油推广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按照“先油库、后加油站”,“先重点区域、后边远地区”的顺序开展。并且按照“先置换先供应”、“先一站两标准”、“先区域后全省”的原则逐步有序供应车用汽油(Ⅳ)。每个分公司置换完成后至少安排两座加油站挂牌销售93号车用汽油(Ⅳ)。后期根据市场情况,在南昌、九江率先全部挂牌销售93号车用汽油(Ⅳ)。
同时,江西石油耐心做好对外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现场介绍、客服电话解答等形式,帮助大家了解国Ⅳ汽油特性、让广大消费者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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