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12月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决定从现在起至2014年3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这次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国范围内石油天然气(包含煤气)和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全方位夯实制度、科技、培训、管理、设备和现场等安全生产基础,致力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分别是查规划、选址和设计及总平面布置等情况,查管线质量及完好情况,查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情况,查日常维护运行情况,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查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通知》要求,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的基础上,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对所有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整改档案,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整改,并将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通报周边相关单位。要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关于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加大管道安全防护距离和占压清理工作力度。
《通知》还要求各管道管网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凡存在管线老化、与民用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严重隐患的,立即整改;凡被居民住宅和市政设施等占压或途经市区的,要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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