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检验局检出进口原油短重超15‰,是进口原油短重比例历史之最

   2014-11-26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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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茂名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在对装载着巴士拉轻质原油的“C.PRIMAC”轮进行船舱计重时发现,该批巴士拉轻

  近日,茂名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在对装载着巴士拉轻质原油的“C.PRIMAC”轮进行船舱计重时发现,该批巴士拉轻质原油短少 1110.332吨,短重比例达15.03‰,货值约75.95万美元。这是茂名口岸开检以来进口原油短重比例历史之最。

  据了解,该轮所载原油分宁波、茂名两港卸货。宁波港和茂名港的提单数分别为203437.53吨和73883.949吨。茂名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登 轮后根据船方提供的资料显示,装货港实际装载货物为276666.44吨,比两港总提单量短少655.039吨,鉴定人员高度重视,随即 会同大副以及货主代表进行船舱计重,并对水尺、管线及其他闲置舱进行查看,根据船方提供的API计算,茂名港到港货量为 72945.078吨,短少938.871吨。卸货后,鉴定人员再次对所有货舱以及管线进行仔细测量、查看,确认所有装载原油已经卸完。 最后,根据检验检疫检测的API以及水杂数据,计算得知茂名港实际卸货72773.617吨,短少1110.332吨,短少比例15.03‰,货值 达75.95万美元,茂名检验检疫局已出具相关证书供收货方索赔。

  茂名检验检疫局一直高度重视进口原油的计量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短重批次频繁出现,鉴定人员多次与收货方分析原因并探讨对策。经分 析,造成该批原油特大短重的原因有二:一是原发短重,装货港装载货物比两港总提单量短少655.039吨;二是分港卸货分配不均 ,宁波港实际卸货203374.417吨,与提单量基本吻合;三是装货港密度偏大,该轮所提供密度比检验检疫部门实际检测密度大 0.15%。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收货方,加强装船前检验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卸货港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数重量证书作为 结算依据;对于分港卸货的航次,加强与其他卸货港联系,尽量合理分配各方卸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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