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讯 为确保车用成品油品质质量,根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品油品质保障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今天(12月9日)在济南召开通气会,向媒体介绍了济南市经信委为确保油品质量展开的相应工作。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张广勇告诉齐鲁网记者,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已向全市加油站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车用成品油升级的通知》和《给全省加油站的一封信》进行宣传发动。
11月6日,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召集各县(市)区成品油主管部门、中石油济南分公司和中石化济南分公司进行工作动员,部署落实国Ⅳ标准柴油升级与供应工作,要求立即开展油品置换,确保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必须按时供应国Ⅳ标准柴油。
据悉,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已会同济南市质监局加大对石油化工济南分公司和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成品油升级改造的督促力度。截至目前,石油化工济南分公司、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为完成油品升级改造,分别已投入10个亿、7000万元,油品升级改造已基本完成。
11月18日,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工商局、济南市质监局已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加油站成品油质量抽检方案的通知》,已在11月19日至25日对全市62家加油站和油库供应点进行了随机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结果将会在今年(2014年)12月底前公布,对抽检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站点,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限期整改,第二次检查仍不合格者将注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月底前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还将会派出检查组检查所有加油站是否按规定在售国Ⅳ标准柴油,本次检查不合格者将会对其产品进行封存,不允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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