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展北京”于14日发布微博,称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由于将对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全部完成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本市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