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湖北省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认真汲取阳新民宅煤气爆燃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加强城镇燃气及油气管线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此类事故发生。
2月3日18时许,阳新县经济开发区一民宅发生煤气罐泄露爆燃事故,导致一家四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置,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限时整改安全隐患。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副省长许克振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采取切实措施防范此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对辖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日常检查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切实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
通知指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及时牵头解决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落实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的责任。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城镇燃气综合执法力度;消防部门要负责对燃气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发改部门要对长输油气管线安全隐患整改的督查;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城镇燃气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燃气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强制淘汰不合格燃气瓶。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对辖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进行日常检查和督查,同时落实对瓶装燃气企业及个人用户的安全用气教育。城镇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和石油天然气输油输气管道经营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督促、协调解决涉及城市燃气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事宜,消除事故隐患,严肃处理涉及城市燃气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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