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
“对处于煎熬中的地炼企业来说,堪称久旱逢甘露。”3月1日,山东一大型地方炼油企业负责人李俊(化名)介绍,2014年是山东地方炼油企业处境最为艰难的一年,主因则是“原料短缺”,并传出企业倒闭、被兼并的消息。在他看来,前述《通知》意味着国家对地方炼油企业的原油支配权再一次松动。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观察人士则指出,2014年年底以来,山东开工地炼企业负荷率保持在60%,部分企业达到75%~80%。截至目前,原来只能使用燃料油作为原料油的山东地炼企业,目前使用原油替换燃料油作为原料油的比例已经达到了80%。
支配权再松动
“对山东地炼企业来说,《通知》具有实质性突破。”山东炼油化工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山东炼化协会”)会长刘爱英认为,多年来,山东地炼备受原料缺口的煎熬。
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李俊用“很高兴”“能抬起头来了”等描述《通知》带来的心情,而他所在企业是一家以石油炼制为主的现代化企业集团,为中国企业500强。
记者获悉,《通知》也对获取原油供应的地炼企业设置了门槛,如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炼油能耗符合相关标准;成品油等炼油产品符合申请时企业所在地施行的国家或地方最新标准;具备与加工能力、原有品质等相匹配的环境保护设施及事故应急防范设施且运转正常,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等。锐财经网行业分析师刘江远分析称,山东地炼企业大部分符合《通知》要求。
事实上,在争取原油进口权及支配权等方面,山东地炼和山东省政府层面一直动作频频。
2013年10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特急文件《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着手设计地炼进口原油的分配原则和方案,其中提出要放开对山东省地方炼化企业加工进口原油的限制,给予1000万吨/年原油非国有贸易进口资质。2014年7月,国务院在长沙召开部分省份和企业经济座谈会,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在该会议上提到山东地炼企业原油进口配额问题,明确提出希望先期得到2000万吨的进口配额。2014年年底,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地方炼化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帮助和支持骨干企业……申请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
李俊直言,主要阻力来自国家发改委、中石油、中石化[微博]等。此前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累计原油进口量2.82亿吨,但非国营进口配额只有2910万吨。
刘爱英介绍,国务院早在2013年7月就出台文件,明确“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但国家相关部门迟迟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据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得已,山东地炼曾采取“走出去”战略,进行自救,并计划2014年春节前后,由山东省商务厅组织十多家山东地炼骨干企业到东南亚考察。其中,2014年8月,地处菏泽的玉皇化工集团投资18.5亿元在美国建设甲醇生产工厂,但截至2014年年底,“考察东南亚”计划并无实质进展。
山东一地炼企业人士认为,《通知》使该境况在未来趋于好转,从某种意义上说,或将挽救地炼企业于生死边缘。
《通知》或是无奈之举
“山东地炼企业多年来都是在等米下锅。”李俊坦言,2014年更为突出,从年初到年终,行情一路处于下滑趋势。
锐财经网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底,山东地炼一次常减压装置开工负荷为33.81%,同比下降9.98%;其前3年的开工率一直徘徊在40%左右。刘江远认为,主要原因是“无(原)油可炼”。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炼化企业共有66家,央企17家,本省地炼49家,其中达到一定规模的为20多家,均能生产国IV和国V成品油,中小型企业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工领域。刘爱英介绍,地炼是山东省石化产业的主要板块,一次加工能力和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地方炼化的份额中达到70%以上,规模、效益也居全国首位。记者获悉,随着开工率持续走低,2014年下半年以来,山东地炼申请破产、被兼并重组的消息频频传出,如山东天宏新能源、日照晨曦石化等。
转机来自2014年下半年特别是年底之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透露说,彼时,国际原油价格直线暴跌,中石油、中石化等手握原油支配权的央企开始大规模进口原油,并已经在事实上“违规”销给地炼企业。也正是在这一特殊背景下,从2014年年底开始,长期“无米下锅”的山东地炼企业开工率出现快速攀升,大多数地炼企业开工率都在6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75%~80%。
刘爱英则指出,山东地炼长期没有原油配额,企业用的原料为燃料油,“在用最劣质的原料生产出优质油料”。可喜的是,《通知》开闸迄今,山东省地炼企业使用原油炼油的比例目前已经达到80%左右。
而在李俊看来,地炼企业原料油加工缺口大,处境仍不乐观。他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份数据,其所属企业在2014年纯利润为1.9亿元,而在2年前,利润则为6亿元。
他亦指出,《通知》之前,相当一部分地炼企业已经从中石油、中石化手中获得了原油使用权,换言之,《通知》只不过是为拥有原油进口权的央企开辟了更多合法下游市场空间。
事实上,早在《通知》开闸之前,山东省已经对省内地炼企业提出了“洗牌”要求。2014年下半年,该省提出,按照“扶持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淘汰一批”的方针,促进山东地炼转型升级,到2017年淘汰、转产落后企业20余家,缩减落后炼油产能约1200万吨。
“这意味着山东地炼大约有50%的企业、30%的产能将在未来3年之内被淘汰”。李俊称,国家为制约地炼企业,基本上采取从规模、产量等进行限制,而企业为了生存,不得已采用扩大产能规模来应对,这也是导致地炼行业陷入产量过剩、竞争恶化的主要原因。
《通知》会否成为全面激活山东地炼的救心丸,目前仍待观察。但山东已开工地炼企业大面积使用原油替代燃料油成为原料油的趋势,却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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